“女神”校长抄袭史:深圳名师胡红梅的罪与罚
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巨著《罪与罚》中写道:人能从洁白里拷打出罪恶,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。此情此景,多么适用于身处舆论漩涡中的胡红梅。
近日,著名青年女作家,儿童阅读推广人陈迅喆老师在朋友圈发文,直指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兼深圳名师胡红梅抄袭其作品;山东淄博一副校长也在朋友圈发文,控诉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。
事件已经被各媒体关注,是非曲直异常分明,在此不必赘述。不过我们试图从更深一层,对事件和当事人进行一番审视。
01
剽窃者与传播者
简书原创作者韩志志评论胡红梅:“纵观胡红梅这几年的成长、成名历程,她更像是一个传播者,而不是一个创作者。”
他说,作为传播者的胡红梅,无疑是成功的。她读书量很大,从教经验丰富,而且很勤奋。
她编写了10册实验学本,为全区教师开设阅读指导课,点燃全国多地教师热爱阅读的星星之火。她迄今举办了220期“阅读分享活动”、50期“教师读书分享会”,在深圳做儿童阅读公益讲述活动200多期,到贵州、广西等偏远地区做阅读推广近100场,举办了100多期“家长智慧阅读课堂”。
胡红梅为儿童阅读公益贡献颇多。曾经是她粉丝的老师们,或表达自己的惋惜,或表达被欺骗的愤怒,而更多的,是一种被辜负的无奈:
老实说,我真的没想到胡校长会这样人设崩塌。
这几年,在她的启发下,我们从一个班阅读,到一个年级阅读,再到全校阅读,从三等奖,到二等奖,再到一等奖,每学期都不断进阶,感受着“百班千人阅读”带来的成功的喜悦。
办公室里一个年轻的女老师,听到胡红梅的讲座,不管当天有多累,课程有多满,路有多远,一定要挤出时间去听。我本人也在胡校长的讲座中学习了几次,每次听完,都觉得激情澎湃,干货满满。现在想想,有种被辜负的感觉。
不知道胡红梅的“功”能否抵消她一部分的“过”,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。但引来“一边倒”的批判的,是更具有社会性也更显出“人性”的那份道歉声明。
不可否认,胡老师的道歉声明确不高明。说是道歉,在多数人看来却尽是推脱诿过之辞,不断强调自己只是缺乏版权意识,无心之失,没有恶意。
但事实上,她以营利为目的,非法抄袭他人的合法原创作品并出版,已经触犯了法律。“如果道歉有用,还要警察做什么?”这句台词看似玩笑,却一直被多少人证明着。以道歉声明想挽回声誉息事宁人,在如今公开喧嚣的互联网语境下显然不可能,而这恰好暴露出胡老师法律意识淡薄乃至轻视法律存在的错误观念。而从更宏观层面的教育工作者群体看,这种状态,恐非胡老师一人独有。
最令人伤心的,或许是那些曾经视她为偶像的孩子和老师,因为心中榜样道德与法律两方面的全线崩塌,或愤懑或心伤,更严重的可能引发对教育界、出版界,对社会尊敬、人人爱戴的名师的怀疑与失望。
02
教育者更需要真实的成长
从教育专业和尊重人性的基点出发,我们现在更应该讨论的应该是胡老师作为“个案”,是否真的暴露了教育圈追名逐利、成为名师名家才算成功的不冷静现象;应该讨论教育局和学校师德鉴察举措何在,为什么从引进“人才”的初心异化为引进“人豺”?应该讨论泥沙俱下的评选机构竟成为伟大人民教师追名逐利、在教育理想上纷纷落败的唯一路径。
基于客观专业的思考,针对此次胡红梅抄袭事件,校长会采访了相关专家:
校长会:纵观胡红梅的抄袭之史,她何以至此?
凌宗伟:从网上流传的胡红梅涉嫌剽窃作品一览表来看,她是在2011年开始在博客上抄袭他人文章的,随后是抄袭案例、公众号文章、论文、专著等。这首先体现了她没有重视教育伦理,缺乏了基本的职业道德。
其次,这与中小学老师普遍缺乏版权意识,习惯于把教辅资料当做日常教案来使用有莫大的关系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老师会觉得,今天我抄案例没有问题,那么为什么不能在讲座中使用呢?继而演化成抄袭论文,抄袭专著。
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,不少学校领导的计划、报告、总结、文章、书籍等习惯了由教师代笔,写作班子代笔,也是导致领导们没有版权意识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工作者参与评先评优的教学成果的把关不严。简单的论文比对就可以发现抄袭的,居然没有发现,岂不荒唐。2015年是胡红梅抄袭最多的年份,她获得的各种荣誉自此纷至沓来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她的抄袭行径周围同事是清楚的,但是都闭口不谈。
另外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所谓民间教育组织的抱团取暖,众星捧月,也是造成个别虚荣心强的校长老师飘飘然而忘乎所以,甚至这些组织开只眼闭只眼的纵容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。
正如涂尔干在《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》中所说,“一旦集体力形成了,就会把那些没有依附它的个体纳入自己的轨道,任何游离于外的个体都会丧失自己的基础。”如此,一个人的抄袭,就慢慢演变成了团队抄袭。
牛志奎:这起抄袭事件,让我联想到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:有一天,一个小偷去赶集,发现一个人手里有很多钱,小偷立刻就去抢拿人手里的钱,结果被众人捉住,痛打一顿。然后有人就问小偷,“周围那么多人,你怎么还敢去抢钱?”小偷回答说,“对不起,我只看到钱,没看到人。”
当我们因为某种需求,迫于种种压力必须拥有某种东西,官位、职位、职称、名誉、名利、金钱、美色等等,当那种欲望发展到极致的时候,就忘了其他的一切,和那位“只看到钱,没看到人”的小偷不是一样吗?
胡红梅抄袭程度之深,肯定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。其实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,中国论文造假已经是公开的产业了。
校长会:胡红梅会可能受到哪些处罚?
牛志奎:一是行政责任。深圳龙岗区教委已经开始调查,一旦抄袭的事实被认定,就可能受到行政处分。胡红梅明显违反了《教师法》第八条规定的教师“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”的义务。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职业的形象。
根据教育部等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以及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的规定,可能的处分包括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、开除。其他的处理还包括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等,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。
那么是否会取消其教师资格呢?根据《教师资格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二款,“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、影响恶劣的”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其教师资格。因此,胡老师也许会被终止聘用合同或被撤销教师资格,这就意味着失去现在的工作。
二是民事责任,如果著作权权利人(作者、出版社等)向侵权人提出民诉讼,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八条,构成侵权行为的,“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”。胡老师面临的除了正式的赔礼道歉,可能是民事赔偿责任。赔偿的数额要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以及侵权人非法所得的数额等来决定。
最后可能涉及刑事犯罪。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八条同时规定,“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【侵犯著作权罪】的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校长会:新时代,教师的法律意识如何提升?
宋金雨:提到知识产权,学生和老师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发明创造(专利),其实就教育领域而言,著作权(版权)才是重点保护的对象。学校既是知识产权创作的源头,也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摇篮。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中明确要求,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和文化建设。
胡红梅事件不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学校敲响了警钟,本次事件中,无论是侵权者,还是被侵权者,在事发后首先想到的是在网络上征讨,而不是交由法律,这些人有的是不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因为他们感觉太便宜侵权者了;有的是真不知道如何维权。
网民们只知道侵权者“胡红梅”一人,但我相信这起事件中侵权的不止她一人,胡红梅在发表道歉时还声称“这一切责任,都由我个人承担”(法律不允许逞英雄,也不会冤屈任何人,普通教师尚如此,副校长更不应如此草率),暴露了教师队伍中不乏法律意识欠缺者。
解决此类隐患不得不从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修养做起,加强校园普法宣传和专项培训,做到知法、守法,正确解决各类校法律问题。
牛志奎:当前,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总体上说比较淡薄,其中包括广大教育工作者。他们受到的法律教育不够,从教师资格考试到校长任职资格培训,从岗前考试到在职培训,法律知识的考查所占比重都偏少。
因此,校园内经常出现强制学生统一着装、理发等现象,老师没收学生手机,甚至把手机扔到水桶里。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,侵犯了个人财产及人权。
对此,提升教育者的法律意识,一是要引导他们自主学习法律知识,二是学校、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法学培训,三是对于违法行为要加强执行力度。事实上,在我国,《著作权法》制定得非常严格,但是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。这一现状,会诱导很多人采取“抄袭”这种低成本的“创新”,由此来追逐名利。
凌宗伟: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,校长要发挥带头作用。在布置工作,遇到难题时,校长要先翻翻法律文书,请教法律顾问,明晰在一些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,并将这些风险告诉老师,指导他们如何规避风险,以及做好应对准备。
比如,我当校长时,曾经遇到几起学生在校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事件,我并不怕家长闹事,也不怕担责。我们请律师出面,按照应有的程序走,最终都是得到妥善处理的。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学校的声誉,也保障了家长与学生的权益,还巩固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关系。
同时,我们也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应有的作用。现行的制度层面要求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由公、检、法、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兼职的法制副校长,本来是很好的举措,问题是实际执行中仅停留在每年为学校上几次法制课上。要用好法制副校长,就要让他们参加到学校的行政事务和学校管理中,对一些工作做好事先研判,谨防学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,而不是等到不当行为发生了再介入。
校长会:胡红梅的抄袭事件给所有教育人以警醒,在成为名校长的道路上,校长真实的成长方式应该是什么样的?
凌宗伟: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每个个体都要对自己有清晰的认识,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方向。泰勒在《本真性的伦理》中说,“对我自己真实意味着原发性真实,而这是某个只有我才能够阐明和发现的东西。这是对现代真性理想的背景性理解,对成就自我或实现自我此类目标(这个理想常常表达在其中)的背景性理解。”
可以说,这是校长成长道路上要过的第一关——了解自己,清晰定位。如果你擅长于管理,那就钻研学校管理。如果你教学能力见长,那就研究课堂改革。
第二是要一个人要有清晰的角色意识,扎扎实实地在做好本分的事。据有关报道说胡红梅担任副校长10年时间,各种建设和活动1800次,平均每月有15次活动。请问,有多少时间在干作为学校副校长的本分的事。如此情况,学校和当地教育局为什么视而不见?
第三是要静下心来,多读书、多思考,慢慢地建立起自己的知识地图,防止被别人忽悠,提醒自己不要忽悠别人。胡红梅老师在深圳,在华南地区能够靠着抄袭积攒大量人气,获得认可,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教育圈内的理论思考不够,阅读量不够。而这是校长成长道路上必备的基本素养。
第四是要有职业满足感,处理好学校发展、师生进步,与个人成长之间的关系,获得源源不断的前进的动力。更重要的是要对各种荣誉、称号看淡一些,最终这些都带不走。坚持自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但这是基本的人伦,也是基本的操守。对教师而言,这种坚持既包括对学校教育的信仰,也包括对职业道德、教育伦理的敬畏。
校长会:教育部门该如何使用好评优、评先这一原本用于激励老师的手段?
凌宗伟:胡红梅老师的很多荣誉称号是教育部门授予的。这表明了在审查其相关资质时,教育部门并没有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。因此,想要利用好评优、评先手段来激励老师,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审核,要引入同行评议的机制,其次,还应该开展无领导小组讨论、现场答辩来检验教师的真实水平。
任何评比重要的是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在一些最基本的原则面前绝不含糊,比如职业道德、专业素养、教育伦理等。针对胡红梅老师抄袭一事,从目前深圳市龙岗区教育部门发布的通报来看,态度还不是特别明朗,如果姑息,将会伤害其他老师,甚至引发更多的抄袭。
校长会:新时代,任何舆论都会被迅速放大。那么,学校该如何应对舆情,做好危机公关呢?
凌宗伟:首先我们要直面舆论,坦然承认错误,接受批评。遇到危机时,再找借口,顾左右而言他是非常不妥的。胡红梅老师在致歉信中,仅仅将抄袭归结为版权意识不够,恐怕难以获得公众的谅解。
作为个体,我们对不同人给予的评价要有基本的价值判断。胡红梅抄袭事件发酵以后,有很多人站出来为她鼓劲。如果轻信了这些评价,显然无益于应对这次舆情。面对舆论危机,我们要高度警惕那些支持自己的声音,正视那些客观的、理性的、真实的表达。
衷心希望胡老师能勇于承担责任、付出应有的代价:法律的、荣誉的。胡老师在致歉信的下方留言称,如果得不到谅解,将奉上遗书。一个连死都不怕的,还怕诚恳认错,接受法律的制裁吗?
03
校长“抄袭”事件后,教育界更应该来一场彻底反思
作为教育工作者,胡校长的溃败不应成为我们情绪宣泄、大声指责甚至辱骂的“缺口”,而更是一面镜子。相信许多人容易看到别人的黑,但自己还在暗处心存侥幸。我们要通过此次事件反观我们自身、我们的学校乃至我们的教育局,只有引以为戒,让胡老师的错误成为学校、老师乃至教育界的一记警钟,不断改进自己、查缺补漏,才是冷静、理性、充满智慧的教育者应有的姿态。
▍正确引导孩子的价值判断
老师为人师表,历来有“行为世范”之作用,一言一行都是孩子的榜样,所谓言传身教,不外乎是。校长更是群师的领袖,对他的要求,比起老师只高不低。
老师深陷舆论泥淖,曾以其为榜样的孩子自然会对教师的角色产生怀疑甚至丧失信心。如何引导孩子正确认识错误、判断是非,而且怀有包容与宽恕的善良对待值得珍惜和保护的人,这种判断力和共情能力尤为重要。
▍理性看待教师群体
我们始终认为教师是神圣的,但同时人的确又非圣贤,孰能无过?胡老师的确犯错了,但尚不能成为毁灭一个人的理由,更不能成为对教师行业与教育事业的侮辱与绝望。
对于社会,尤其是最密切接触的家长,当学校有问题出现,必须做到坦诚相见,切不可以虚伪与欺瞒激化本就难以解决的家校矛盾。教师的错误学校必须负责,但另一方面,却也不代表学校整体的素质水平,及时的补救与真诚的道歉,或许能挽回社会对教师、对教育者的理性。
▍把好学校的每一道关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丑闻就是腐蚀千里之堤的蚁穴,一点点侵蚀着学校的精神高地,若处理不当,这块高地最终就会坍塌。而学校这个特殊的精神符号,就是建立在那块道德高地之上的。
如今各地学校都在不懈地进行学校变革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品牌传播建设,须知一个品牌要树立起来,建设的过程是漫长的,需要精心的呵护,并且用优质的内容进行长期支撑,实属不易。所以校长要把好学校的每一道关,不要因为个体或细节的疏忽而让整个学校的努力功亏一篑。
▍改进地方教育行政管理制度
一位地方名校长的丑闻,无疑会给地方教育脸上抹黑。胡红梅的抄袭劣行,也无疑给深圳教育蒙上一层阴影。因此,对于公开发表的内容,地方行政审查以及校长自查更需谨慎。
胡老师暴露出的问题已经绝非个人之失,必定会引发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重新审查与处理。地方再也不能“闭关修炼”了,不能良莠不齐的因素都自己“消化”掉。要意识到,受过互联网浪潮洗礼世界已经变平,应当也必然引发传统管理模式的变革。在新的时代,如何迎接新的挑战,升级传统的管理,是个不得不郑重面对的课题。
胡红梅的抄袭事件,还有很多“迷”尚未解开:为什么这么多年来,她的抄袭行为不仅没有被制止,反而越抄越凶,最终上演一出校园版的《皇帝的新衣》?
胡老师明明还很年轻,有很多时间去研究、教学,为什么她不能静下心来做属于自己的儿童阅读项目?
评奖机制的泛滥,教育圈内也逃不开追名逐利的枷锁,谁来保护真正意义上的良师?
欢迎大家留言一起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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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会投稿邮箱:xiaozhanghuicbb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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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 | 赵矗
排版 | 虫子
配图 | 闫炳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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